沈清棠摇头,发间的白绒花跟着颤了颤:“我吃过了。你自己去吧。”她说着,目光已经从秦征身上移开,往大堂方向扫去,像是在清点柜台的出样情况。
秦征不乐意了,往她面前一挡,双手叉腰,下巴微扬,一副“你今儿不答应就别想走”的架势:“你怎么这么没良心?”
沈清棠:“……”
不陪他吃饭就没良心了?
她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秦征,真诚发问:“你是不是对‘良心’二字有什么误解?”
秦征:“……”
更气了,“小爷什么好玩的没带着你,你有什么事小爷都陪着你,连大牢都跟你一起蹲过。就让你陪小爷吃顿饭,你还推三阻四的呢?”他的声音不低,引得旁边几个路过的顾客扭头看了一眼。
沈清棠脚步不停,绕过他往前走,声音不咸不淡的:“你带着我也好,陪着我也罢,难道不都是为了看热闹?”她侧头瞥了秦征一眼,那目光清清淡淡的,像是在说一件彼此心知肚明的事。北川那一回,他跟着去看沈家和赵家打官司,蹲在衙门口嗑瓜子,比说书先生还兴奋。
秦征又被噎住了。他张了张嘴,想反驳,可话到嘴边又觉得好像确实有这么回事。他咂了咂嘴,把那口气咽回去,脚步却没停,跟在沈清棠身后,像条甩不掉的尾巴。
沈清棠走了几步,见秦征还跟牛皮糖一样粘着自己,停下脚步,回头看他,翻了个白眼,眼白在晨光里闪了一下:“你先上去点菜,我去转一圈,上楼找你,总可以吧?”她顿了顿,上下打量了他一眼,“什么时候添了个跟屁虫的毛病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