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石索掷出的飞石力量大,距离远,但很难打得准,需要从小练习,很吃天分。西蒙这一辈人用惯了枪,几乎没人会用投石索,他的祖父倒是一把好手,据说年轻时在山上放羊,50米內指哪打哪,打死过好几条灰狼,引以为傲,吹嘘了一辈子。
投石索可以远距离打猎,也可以杀人,西蒙心中的担忧更甚。
约瑟夫没那么多心思,他中午吃了很多鹿肉,吃得很饱,油水足,顶飢,晚上只吃了两个土豆,喝点奶茶。他没去“长屋”消磨时间,坐在炉灶旁削木头,弟弟伊里奇凑到他身边看,眼瞅著一只带柄的木碗渐渐成形,忍不住拍手叫好。
西蒙去“长屋”喝了几杯蜂蜜酒,跟大伙儿谈事,七嘴八舌不欢而散,很晚才回来。两个儿子都睡著了,他们侷促地挤在一张床上,脚衝著炉灶取暖,睡得很香。西蒙恍然察觉约瑟夫已经长大了,可以考虑娶老婆,分出去单独过日子了。他有点难过,约瑟夫早產,身体不够强壮,打猎养鹿捕鱼都不大行,不过他脑子很聪明,手很巧,跟著商队出去见过世面,他应该去大城市,而不是留在奥利司他受苦。
一个念头忽然闯入脑海,也许那三个外来人能带他走
次日一早,约瑟夫带著两只木碗去拜访司马他们,晚上赶工做得急,打磨不是很精细,约瑟夫有点不好意思。这次他们三个都在,田馥郁在炉灶上煮什么东西,味道有点冲,闻上去怪怪的。煮熟了盛出来分成四份,满满两大碗,再加满满两大杯,约瑟夫捧著自己的一份,更加不好意思,觉得自己就像来蹭饭的。
木碗里的食物卖相不大好,粘稠的糊糊,灰不溜秋,看不出是什么,里面混有一块块奇怪的肉,红红白白,有的软烂入味,有的很有嚼劲,味道很不错。司马告诉他这是昨天那头驼鹿的內臟,心肝肠胃什么,洗乾净燉一锅,最后加入掰碎的压缩乾粮,搅成杂烩粥。约瑟夫似懂非懂,听了个大概,镇上的人也吃动物內臟,但没有弄得这么干净,这么美味,让人惊艷。
唏哩呼嚕吃完杂烩粥,胡秋生又从灰堆里扒出一只去毛的鹿头,拍去浮灰,用刀片下肉来,耳朵,眼睛,脸颊,嘴唇,舌头,分门別类,蘸著盐吃,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味,配上滚烫的茶水,绝了!鹿头不大,只能当“茶点”,尝尝味。胡秋生最后掰开颅骨,挖出脑子来,吃得津津有味,那东西有点腥,口感也不好,司马和田馥郁敬谢不敏。
人是铁饭是钢,一顿不吃饿得慌,趁著肚里有食,司马和胡秋生动身去森林里打猎,鲜卑利亚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,他们打算弄头“大傢伙”尝尝,约瑟夫提出跟著去看看,司马无可无不可,多个人搭把手总是好的。
正当他们兜兜转转,在密林中寻找猎物时,娜塔莉婭谢尔盖耶芙娜伊万诺娃带著一支特勤队来到了奥利司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