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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六章 债务(1 / 2)

沈牧之从赵志远的住处出来之后,没有回家,没有回事务所。他开车去了城北分局。秦墨还在办公室,桌上摊著四名死者的身份材料。三男一女:张国栋,男,四十一岁,无固定职业,有盗窃前科;刘大成,男,三十九岁,个体商户,经营一家小超市;王建军,男,四十二岁,计程车司机;孙梅,女,三十八岁,无业。四个人,三种职业,一个共同点,不是住址,不是籍贯,是户籍档案里那一栏“关係”係简单得像一张白纸。

沈牧之走进来,拉过一把椅子,在秦墨对面坐下。

“四个人,都没有家人。”秦墨把材料推过来。“陈旭杀他们,不是因为他们是仇人,是因为他们没有家人。杀了没人找,没人告,没人要求严惩。”

“赵小曼的死,跟这四个人有什么关係”

“不知道。赵小曼的案卷我看过了。意外溺亡,没有他杀证据。陈旭说他们是凶手,没有证据。”

沈牧之拿起张国栋的材料,一页一页地翻。张国栋,四十一岁,盗窃前科,三次入狱,罪名都是盗窃,刑期都不长。最后一次出狱是2021年,之后没有新的犯罪记录。他翻到最后一页,附著一张照片,张国栋的正面照,圆脸,短髮,眼睛很小,但很亮,不是凶狠的亮,是那种一直在算计的亮。

沈牧之盯著那张照片看了很久,不是因为认识他,是因为那双眼睛让他想起一个人。一时想不起来,但那种感觉挥不掉,像一根刺扎进皮肤里,不疼,但你知道它在。

“秦墨,张国栋的案子,查一下他每次被捕的地点。”

秦墨翻开张国栋的档案,把三次被捕地址抄在纸上。第一次,城北老火车站广场,盗窃旅客財物。第二次,城北批发市场,盗窃商户货物。第三次,城北翠屏小区,盗窃电动车电瓶。秦墨把笔放下。“翠屏小区。孙强住翠屏小区,赵志远也住翠屏小区。”

沈牧之拿起那张纸,看著“翠屏小区”后面的日期。2021年3月。陈旭老婆赵小曼是2022年3月死的,相差一年。

“他偷过翠屏小区。他可能在那里认识了什么人。”

“孙强赵志远”

“都有可能。但他偷的是电动车电瓶,不是入室盗窃。他可能没见过那些人,那些人可能见过他。”

沈牧之把纸放下,靠在椅背上。四条人命,四个没有家人的人。陈旭选他们,不是因为他们该死,是因为他们好杀——杀了没人追究,没人要求重判。他选错了,秦墨来了,还有沈牧之也来了。

秦墨把刘大成的材料推过来。“刘大成,小超市老板。他的超市在城北,离化工厂不远。陈旭可能去过那家超市,可能见过他,可能跟他说过话。他认识陈旭,陈旭不认识他。”

沈牧之翻开刘大成的材料,进货单、销售记录、水电费帐单。超市不大,流水也不多,勉强度日。他把材料放下。“他不是什么有钱人,为什么被盯上”

“也许不是因为钱。”

“因为什么”

“也许是因为他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,听到了什么不该听到的。”

沈牧之没说话,秦墨也没再说话。办公室里很安静,只有空调外机嗡嗡的响声。

“沈牧之,查一下这四个人的银行流水。看看他们有没有共同的帐户,有没有共同的转帐记录,或者有没有收到过同一个人的钱。”